山西省疫情期复工/山西省关于疫情延期开工的通知

南城 6 2026-02-28 06:06:18

申报资质不需提交社保证明,承诺7月30日前补缴即可!山西率先发文

山西省2月21日发布通知,明确2020年6月30日前企业申请建筑业资质时,申报材料暂不要求提供主要专业技术人员近期社保缴纳证明 ,企业书面承诺在7月30日前为员工缴纳社保即视为符合要求。

各市(州)住建部门于7月10日前汇总上报自查情况 。调研督导阶段(7月15日—10月30日)省住建厅对各地整治情况开展督导,组织随机抽查。重点检查未履行社保承诺、被投诉的企业和人员。处理处罚阶段(2024年11月15日前)对逾期未整改的企业和个人,依法依规处罚 ,包括罚款 、吊销资质、限制执业等 。

补缴有滞纳金,滞纳金的算法:根据《社会保险法》,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2011年6月以后(含6月)的社会保险费 ,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,并自欠缴之日起,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。滞纳金以每月应缴纳的社保费金额计算。

个人社保是可以补缴的 ,但补缴程序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。根据社保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符合社保费补缴 、趸缴政策的缴费人,可向社保部门申请办理补缴、趸缴手续。

由单位提交证明向社保部门申请 ,费用按比例承担。临近退休 ,养老保险累计缴费不足15年,需补缴满足退休条件,避免无法按时领养老金 。2011年6月30日前参保 ,延长缴费5年后不足15年可一次性补缴;2011年7月后参保通常需延长缴费至满15年。

全国“停工令”再次升级,全国各省最新建筑市场复工时间汇总!

福建省:省内企业已开工的继续稳产,减少工人流动。其他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 。上海市:要求各类建筑工地不早于2月9日24时复工或新开工,相关务工人员在复工前不提前返回工地 。华南地区:广东省: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 ,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等相关企业除外。

此次“停工令 ”涉及山东、河北 、山西、陕西等6个省65市,但并非全国所有地区都受影响。工人可以关注未受“停工令”影响的地区,通过劳务市场、招聘网站 、熟人介绍等渠道 ,寻找其他地区的建筑工作机会 。例如,一些南方城市或西部地区可能仍有建筑项目在推进,工人可以前往这些地区继续从事建筑工作。

农民工要多加注意!“停工令“再次升级 ,这十个行业可能复工无望即使一些地区的封锁已经不那么严重,但农民工仍然很难去上班,因为村庄的入口被封锁 ,公共交通被封锁 ,当他们到达城镇时,由于销售点被封锁,他们无法进入 ,也无法去当地工厂。

“新冠 ”疫情期间劳动用工政策总结

新冠疫情期间劳动用工政策主要包括劳动用工问题、工伤认定、劳动合同管理 、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规定,具体内容如下:劳动用工问题工资支付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职工: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》,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 ,应安排补休,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按有关政策保障落实 。

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延迟复工引起的劳动用工问题梳理如下: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不得提前复工规定的性质及工资支付:上海市政府规定不得提前复工,系依据《传染病防治法》《突发事件应对法》等授权 ,属地方政府紧急措施,侧重于防控疫情,而非限制劳动用工。

疫情期间企业防范劳动用工风险 ,需从工资发放 、劳动合同管理、特殊情形处理、规章制度合规等多方面入手,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,确保用工合法合规。工资发放相关风险防范停工停产期间工资发放人社部规定:因疫情延迟复工或不能返岗的 ,先用完各类休假;之后企业可参照停工停产规定与职工协商工资待遇 。

遵守政府通知和政策:企业应遵守当地政府关于疫情防控 、复工的通知和政策 ,以及政府对生产运营和复工的要求。做好疫情防控日常管理:企业需严格按照当地政府要求安排生产经营活动,如落实员工健康监测、场所消毒等措施。

因疫情防控被隔离的,工资怎么发?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、疑似病人 、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 ,以及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,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,支付相应的工作报酬 。隔离治疗期间、医学观察期间以及采取其他紧急措施期间 ,不计入医疗期。

疫情期间工程计价调整!多地已发文明确

〖壹〗、疫情防控期间完成的工程量,人工费可由承发包双方签证确认,按实际上涨幅度调整 ,调整部分只计取增值税。 材料费用:疫情防控期间,导致材料费用异常波动,发承包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签证确认 ,按实际上涨幅度调整,调整部分应计取增值税 。

〖贰〗 、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已由3%降至5%,湖北武汉、宜昌、荆州等地均已发文明确这一调整 。以下是具体内容:武汉:7月22日 ,武汉市城建局发布《市城建局关于调整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的通知》 ,提出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,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%。

〖叁〗 、多地依据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》(GB 50500-2013)第1规定的“合同履行期间,因人工费用波动影响合同价款时 ,应根据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”,支持人工费用风险由建设单位承担。

〖肆〗、截至6月21日24时,北京市施工工地共发现3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,涉及2个工地,相关工地已采取封闭管理措施 。同时,成都、苏州等地发文强化工地疫情防控 ,明确建设单位或项目经理为首要责任人。

〖伍〗 、自4月8日起,良渚工地宿舍出现13例阳性病例,其中无症状感染者多为密切接触者 ,这促使相关部门强化了对工地的封闭管理和人员健康管理。工地实行围合封闭,严格新进人员的核酸检测要求,所有新进场人员需提供阴性证明 。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被明确要求履行防疫职责 ,任何违反规定的都将面临处罚。

〖陆〗 、中建某局工地负责人因未能有效执行疫情防控措施被拘 ,多地发文要求所有工地暂缓新进人员,并升级防疫措施。具体要点如下:事件背景:近日,杭州余杭区良渚一工地因出现13例阳性病例 ,工地负责人周某某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立案调查 。

【白话劳动法】关于全国各地应对疫情企业用工政策汇总

总结各地政策主要围绕复工时间延迟、用工待遇保障、劳动关系处理及社保缴费延期展开,核心内容包括:复工时间:多数地区要求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,湖北延迟至2月13日24时。工资支付:隔离期 、延迟复工期间工资按劳动合同支付 ,不得降低待遇。劳动合同:禁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,保障员工权益 。

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,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。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 ,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,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。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,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 ,生活费标准按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。

020年7月31日,国务院办公厅发布《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》,强调个体经营 、非全日制及新就业形态是劳动者增收的重要途径 ,提出拓宽灵活就业渠道、优化创业环境、加大保障支持 ,2021年各地据此细化落实措施 。

速看!疫情期间工资发放、补贴政策汇总!

〖壹〗、疫情期间工资发放及补贴政策主要涵盖复工人员 、自行居家隔离或延期返岗员工、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员工以及被隔离员工等不同情况,同时提供了各省市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联系方式。 具体如下:复工人员,包括在家办公的职工企业应主动与职工沟通 ,有条件的企业安排职工通过电话、网络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务。

〖贰〗 、发放期限:最长36个月(5年内根据实际缴纳养老保险月份发放) 。留工培训补助(以海南为例)标准:300元/人。实施范围: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,累计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市县,对因疫情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参保企业发放补助 ,支持职工以工作代替培训。其他地区也有类似政策 。

〖叁〗 、疫情期间工资待遇发放规定如下:隔离期按正常劳动发工资,治疗期按病假工资发,停工期区分多种情况 ,企业因停工停业发不起工资可延期30天支付。

〖肆〗、疫情期间工资发放政策如下:春节延长假上班政策: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。详细说明:按照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》,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 。

〖伍〗、疫情期间工资待遇和补贴政策汇总如下:隔离期工资待遇按正常劳动发:由医疗机构或政府依法对新冠肺炎患者 、病原携带者、疑似病人、密切接触者等实施隔离措施,导致劳动者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 ,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在隔离期间的工资。2022年内,上海 、辽宁、吉林、广东 、天津、苏州5地先后明确类似规定。

〖陆〗、疫情期间员工工资原则上按不低于最低工资待遇发放,未工作的员工发放规定生活费 ,具体根据企业停工停产周期 、员工是否提供正常劳动等情况确定 ,具体如下: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: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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